欧盟理事会将全球人权制裁制度再延长三年,确保其有效期至2026年12月8日
正在进行的审查将被取消
每年对现有措施进行评估和维护。这一决定重申了欧盟对合作的承诺
利用所有可用的文书,在全球范围内谴责侵犯人权的行为。
欧洲联盟的全球人权制裁制度旨在解决全球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的问题,理事会将该制度再延长三年,确保其效力至2026年12月8日。
据申根签证网站(SchengenVisaInfo.com)报道,通过昨天发布的一份声明,欧盟理事会指出,将继续在每个基准年进行审查,以评估和维持现有的限制措施。
同样,这一决定重申了欧盟致力于谴责在任何地方发生的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
它还强调了利用所有现有文书的承诺,强调人权是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
欧盟全球人权制裁制度于2020年12月7日建立,使欧盟能够将重点放在与全球范围内严重侵犯人权行为有关或应对其负责的个人、实体以及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上。
2023年2月,欧盟理事会对在伊朗侵犯人权的32名个人和两个实体实施了限制性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伊朗教育部长、文化和伊斯兰指导部长等高级官员。此外,受这些限制的个人包括伊斯兰革命卫队的发言人和副指挥官、主张暴力罢工的议会议员、各部门的主管、全国各地的司法人员和警察部队成员。
同月,欧盟理事会对缅甸境内的9名个人和7个实体实施了类似的限制措施,这标志着缅甸军事政变已过去两年。安理会的这一决定是对缅甸境内持续的侵犯人权行为、日益增加的暴力以及对安全、稳定与和平的威胁作出的反应。
安理会进一步指出,这些限制措施共影响93名个人和18个实体。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制裁名单上的每个人都受到旅行禁令的限制,禁止他们进入或过境欧盟领土。
除了上述这些措施外,安理会还强调继续实施仍然有效的其他限制性措施,例如出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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