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这个故事可能会发生包含可能令人痛苦的性虐待细节
一名年轻的新西兰女孩在澳大利亚被她的继父强奸了好几年,但她成年后却被拒绝接受纳税人资助的治疗,因为虐待并没有发生在本土,她当时住在海外。
受害者现年42岁,由于童年时遭受的性虐待,她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患有精神疾病。
她曾多次尝试自杀,并在20岁出头的时候住进了一家精神病院。
2019年,事故赔偿公司(ACC)接受了这名女子的资助治疗申请,但几个月后,该公司撤回了申请。
现在,这名姓名被隐去的女子已向地区法院提起上诉,反对ACC拒绝她封面的决定。
根据最近公布的决定,ACC指出,虐待发生在该女子居住在澳大利亚期间,并告诉她,它只能为在新西兰发生的伤害提供保险,无论这些伤害是精神上的还是身体上的,或者这些伤害发生在事件发生时通常住在新西兰的人身上。
它告诉她,一般来说,一个人要符合“普通居民”的资格,他们必须离开这个国家不超过六个月。
这名女子出生在新西兰,除了小时候在澳大利亚生活过几年外,她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新西兰。
当她7岁的时候,她和母亲离开了新西兰,搬到塔斯曼岛的另一边和她的继父住在一起。
到那里不到一年,他就开始虐待她。这种虐待一直持续到她9岁左右。
她在十几岁前就永久地回到了新西兰。
在向地区法院提出的上诉中,这名女子的律师迈克·克莱茨金(Mike Kletzkin)辩称,从技术上讲,受伤的日期被归类为该女子第一次寻求治疗的日期——也就是她多年后在新西兰生活的那一天。
“被告关于事件发生国家的断言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在受伤之日,当提出索赔时,上诉人是新西兰的全职居民,”他提出。
克莱茨金还辩称,在这名女子被虐待的时候,她和她的生父在新西兰有一个永久居住地。
当她回到新西兰时,他获得了对她的完全监护权。
但主持此案的法官伊恩·卡特(Ian Carter)在判决中表示,这名女子及其母亲在澳大利亚的生活安排,包括他们打算待多久,几乎没有证据。
“没有证据表明有任何正式或非正式的共同监护或共同抚养协议,也没有提供任何有关这些的文件,”他说。
卡特法官说,这名女孩和她的母亲在澳大利亚“几乎连续”生活了三年多,这表明那里是他们永久的家。
他说:“其中很小一部分时间是在新西兰度过的,包括对上诉人父亲的为期两周的访问。”
法官裁定,对父亲的“短暂、单一的访问”与该女子在父亲新西兰的家中没有永久住所的情况相符。
在此基础上,他拒绝了她就行政协调会不提供精神伤害保险的决定提出的上诉。
记者联系了这名女子请其置评。
杰里米·威尔金森(Jeremy Wilkinson)是一名公开司法记者他在马纳瓦什工作,报道法庭和司法问题,并对法庭感兴趣。他从事记者工作近十年,自2022年以来一直为NZME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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