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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柔佛公司董事因未提交公司和个人纳税申报表而起诉

2024-10-06 23:03 来源:本站    

  

  

Two Johor company directors claim trial for failing to submit company, perso<em></em>nal tax returns

  新山,10月25日——今天,一名41岁的物流公司董事在地方法院被控两年未提交公司的纳税申报表。

  当申在法官努尔法廷·穆罕默德·法里德面前宣读指控后,他拒不认罪,并要求接受审判。

  成田海运有限公司董事被控意图逃避其公司业务中554,828令吉的应纳税所得额。

  Lua涉嫌在公司2020和2021财政年度的收入评估中没有提交C表格的应纳税所得额。

  他规定的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76,826令吉,2021年为178,002令吉。

  Lua没有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7个月内,即2021年7月31日和2022年7月31日之前,向税务局提交报表。

  在同一法庭,一名51岁的建筑公司董事也要求审判两项指控,即未能在2016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五年内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共计129,843.46令吉。

  赛义德·阿扎尔·赛义德·萨哈特的指控在努尔·法廷面前被宣读。

  根据第一项指控,赛义德涉嫌未能提交2016年6,621.02令吉和2018年19,339.84令吉的所得税报表。

  对于第二项指控,他涉嫌未能提交2019年47,187.88令吉的所得税报表;2020年是17015.44令吉,2021年是39679.28令吉。

  两人都是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112(1A)条文被起诉的,该条文规定罚款不少于1,000令吉至不超过20,000令吉,或监禁长达六个月,或两者兼而有之;并根据税务局局长的最佳判断,处以相当于所征收税款三倍的特别罚款。

  法庭将于12月3日开庭审理卢阿的案件,11月28日开庭审理赛义德·爱资哈尔的案件。

  这两起案件由LHDN检察官Mohamad Norhalim Kamasan处理。

  刘銮雄由大律师黄文豪代表出庭,而赛义德·爱资哈尔没有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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