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堡:周四,巴基斯坦选举委员会(ECP)回应了阿里夫·阿尔维总统邀请首席选举专员西干达·苏丹·拉贾的信,称在选举法修订后,总统不再有权确定投票日期。
这一进展是在CEC Raja主持的一次会议上出现的,该会议旨在思考此事,并得出结论,认为这次会议“后果甚微”。
Arif Alvi博士在给CEC的信中说,由于国会于2023年8月9日解散,根据宪法第48(5)条,他(作为总统)有义务指定一个不迟于解散之日起90天内举行国会大选的日期。
信中写道:“如果不考虑上述情况,总选举专员将被邀请在今天或明天与总统会面,以确定一个适当的日期。”
在对总统的回应中,中央行政委员会主席拉贾表示,根据总理的建议,国会于2023年8月9日根据宪法第58(1)条解散。
信中指出,2017年《选举法》第57条已经修订,之后ECP在举行民意调查方面的权力有所增加。
“在修改该法第57(1)条之前,总统必须根据2017年选举法第57条在指定选举日期之前咨询委员会。然而,在第57条修正案之后,委员会被授权宣布大选的日期。”
根据宪法第58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国会按照宪法第48条第5款进行解读,总统可以确定选举日期。
选举委员会指出,如果议会根据总理的建议或《宪法》第58(1)条规定的时间流逝而解散,则委员会理解并认为,指定选举日或选举日的权力完全属于委员会。
信中还说:“委员会以极大的尊重认为,你在主题信中提到的对宪法条款的依赖不适用于目前的情况。”
中央行政委员会还强调了2023年人口普查结果批准后重新划界的问题,他说“这是迈向选举的基本法律步骤之一”。
“根据2023年8月7日正式公布的上次人口普查,委员会决定根据2017年《选举法》第17(2)条规定重新划定选区,以保护《宪法》第17(2)条保障的参选候选人、政党和选民的基本权利。”
针对推迟投票的批评,拉贾表示,ECP正在非常认真地承担举行大选的责任,并已启动邀请主要政党听取他们对选举路线图的意见的程序。
“鉴于上述情况,委员会经深思熟虑后认为,参加会议的重要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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